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县发改局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价格和收费等信息;
10.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甘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ng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政府相关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县发改局查阅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