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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民“路人”反映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5-21 17:10
点击:
尊敬的网民“路人”,您好!
首先,我局六中队执法队员已对广场舞的组织者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劝导大家在锻炼身体的同时,为周围居民着想。
其次,我局执法队员对广场舞时间进行了规定,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播放音响噪音扰民。并规定跳舞时音响设备分贝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分贝量。
最后,我局没有法律依据能够取缔广场舞。感谢您关注
甘谷
县城市管理工作,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甘谷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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