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民“黄豆”反映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民“黄豆”,您好!
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标题为《广场舞扰民》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局六中队执法队员已对大十字广场舞的组织者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劝导大家在锻炼身体的同时,为周围居民着想。
其次,我局执法队员对广场舞时间进行了规定,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播放音响噪音扰民。并规定跳舞时音响设备分贝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分贝量。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大十字附近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以及巡查频次,跟踪监督管理此路段,一经发现上述噪音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感谢您关注甘谷县城市管理工作,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