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甘谷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传达学习4月29日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集体学习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使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实现了系统化、科学化,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正式形成,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会议强调,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的关键之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新要求,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政治定力不动摇、源头防治不停歇、组织建设不弱化、基层治理不缺位、纵深推进不止步。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平台,开展好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围绕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这个时间节点,将扫黑除恶与《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省级文明县创建、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把《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共同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