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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镇:诉调对接解纠纷 人民调解显成效

索引号:paz/2023-00033 时间:2023-11-23 来源:磐安镇人民政府   作者:磐安镇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乡镇。近日,磐安镇综治中心积极配合甘谷法院磐安法庭开展诉调对接,成功调处一起打架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3年5月,磐安镇村民杨某和朱某因田间放水问题产生纠纷,发生肢体冲突,两人积怨在心。2023年6月,两人在杨某家门口相遇,再次发生争执,随后,朱某手持棍子与杨某厮打在一起,后被同村人拉开,杨某被打伤,并进行报警,派出所民警现场对双方矛盾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拒绝和解。 杨某经鉴定为轻微伤,在医院治疗、取药共计花费3500余元。双方一直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杨某便将朱某起诉至甘谷法院磐安法庭,要求朱某芳赔偿其医疗费(检查费和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8000余元。

甘谷法院磐安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且二人是多年邻里关系,有很大的调解空间,可采用诉调对接机制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甘谷法院磐安法庭及时对接磐安镇综治中心进行人民调解。 镇综治中心接到调解任务后,立即组织镇、村调解员同法庭工作人员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员面对面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政策,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分析了双方各自的难处和实际情况,开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告诉双方当事人,打官司不仅耗费时间精力,而且执行起来也存在困难,最好双方能通过调解的方法,将矛盾进行化解,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邻里之间和睦关系才有利于长远发展。 通过调解员反复劝说,杨某表示愿意做出让步,重新计算赔偿费用;朱某也同意在重新计算后进行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由朱某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杨某医药费2500元;二是此次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双方不再为此事发生其他任何纠纷。

本次调解圆满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矛盾,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磐安镇将继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