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上开展河长制以来,大石镇高度重视,把全面落实河长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大石镇积极行动,组织召开落实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积极传达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组建河长制办公室,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出台《大石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定河长会议、信息报送、督导检查、问题督办、公示公告、考核验收等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实现河流生态文明提供制度保障。
划分区域、靠实责任。强化责任分工,分级设立河长。一是设立总河长,由镇当党委书记、镇长担任,负责领导全镇范围内的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中的的重大问题,担任总督导、总调度职责;二是设立镇级河长确定“一河三沟十坝”,分别由科级领导担任河长,负责承担辖区内河流、沟道、淤地坝等管理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职责,建立长效机制,承担辖区内河、沟、坝治理任务,协助镇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管理保护工作,配合县、镇级河长或相关部门牵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村级河长进行领导、监督和考核。跨村河流(包括沟道、淤地坝)所经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河流管理主体责任。三是设立村级河长,由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责任区段河长制工作。承担责任区内河道、沟洪道、淤地坝等的管理和保护责任,主要职责为日常监管,组织和开展责任区段内河道、洪沟道垃圾的清理和环境整治,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责任区管理保护情况,负责责任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向镇级河长汇报,负责责任区内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积极落实镇级河长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四是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由党政办同志担任。河长制办公室对本级总河长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本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
明确目标、全面整治。结合大石镇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为加快推进河长制落实,全面开展整治。一是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全面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行为,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加强采砂监管,及时督促清理河道内废弃堆体,覆平坑穴,平整河道,恢复河道原貌。拆除沙场5家关闭 采砂点5处,回填河坑10个,回填500方平整河道15000平米,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道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污染源,严格治理群众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二是争取项目,修复河道。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通过项目,加固干河沟1.5公里,投入资金156万元,清理河道7500平米。三是集中整治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全域无垃圾创建,强化规划约束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结合全域无垃圾创建,全面清理垃圾1600方,集中整治河沟道26公里,清理塘坝10个。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册等手段,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珍惜、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建立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清溪河河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流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健全机制、巩固成果。继续按照县上全面落实河长制安排,大石镇把全面落实河长制向纵深推进。一是进一步做好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与交流,做到信息报送准确及时,确保信息畅通。二是建立河长制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河流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河长制各项长效机制。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建立河长制各项任务进行量化,设置考核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奖惩,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落实好县上安排的河长制阶段性工作,按时完成县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