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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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坡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9日 15:35   来源:古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古坡镇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6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甘谷县人民政府(
http://www.gangu.gov.cn/)网站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与古坡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谷县古坡镇古坡村安家河97号;邮编:741212;联系电话:0938-5821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古坡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完善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一年来,古坡镇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突出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民生事项,积极回应关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古坡镇共公开政府部门信息53条,其中政务动态43条,公示公告5条,政策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领导职务信息增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古坡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每一栏目的要求,每月或每季度进行公开,确保群众及时获得所需信息。二是重视信息发布时的审查,对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由专人认真起草,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一签审后,再由平台管理员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告。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后的监管,镇政府每时段定时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日常内容进行更新、复核及纠错。并根据省、市、区政府网站监测报告反馈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无错别字、无效链接和涉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设立政务动态、重点领域公示公开、政策解读、草案征集等栏目,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新平台。三是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使村民及时了解镇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例。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全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公开力度不够,由于公开尺度难以把握、人员专业技能的欠缺等工作机制问题,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

  2.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本乡镇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晓率较低。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2.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和提高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技能。

  3.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