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普查登记对象:
您好!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全县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间,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补登。
1.在工作时间派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赴经营地所在的乡镇、村(社区)设立的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受理点集中登记;
2.联系当地经普办公布的联系电话,告知经营地址,预约上门时间,县乡(镇)经普办将委派普查员上门开展清查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县乡(镇)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甘谷县经普办举报,甘谷县经普办联系电话:0938-5623309。各乡镇清查登记集中受理点咨询电话:
大像山镇 0938-5631043 新 兴 镇 0938-5822015
磐 安 镇 0938-5685101 安 远 镇 0938-5761016
六 峰 镇 0938-5871033 金 山 镇 0938-5721100
大 石 镇 0938-5771018 武家河镇 0938-5811006
谢家湾乡 0938-5851001 白家湾乡 0938-5831001
八里湾镇 0938-5751011 大 庄 镇 0938-5791018
西 坪 镇 0938-5741008 礼 辛 镇 0938-5781103
古 坡 镇 0938-5821001
特此公告
甘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