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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关于加强汛期河道安全管理的通告

索引号:20230509-152309-683 时间:2022-07-08 来源:甘谷县河长制办公室   
 
    目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为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汛期河道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涉河违章修建、采砂采石、开挖取土、存放物料、倾倒废弃物等活动。
    2.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清除对行洪有影响的一切临时设施和堆置物,恢复河道行洪功能,落实度汛措施。
    3.禁止进行下河游玩、垂钓、纳凉、放牧等影响安全的活动。
    4.严禁围河造田、造池(塘)、围垦河道、种菜、种植高杆作物。
    5.汛期河道内不得停车、露营,渭河城区段进入河道踏步已封闭,禁止任何人攀爬进入河道。其它河道、河段禁止任何人员车辆进入。
    6.严禁在河道内从事游泳、戏水等活动,家长要监护好自己的子女,远离河道和危险水域区域,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7.对不听劝阻、不按通告执行,对个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造成不利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甘谷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