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沟通,针对性选取资产较多、资源较广、集体资金体量较大的1个社区和10个村作为试点。健全“三资”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室组乡镇”联动监督。建立乡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蹲点督查制度,着力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充分利用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实现县纪委监委、监管部门、乡镇共享村级“三资”管理信息数据,实时监控村级“三资”。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三资’提级监督在运行机制和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短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监委建立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乡镇党委全面领导责任、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监督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村级“两委”直接监管责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主体责任,督促试点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行。
此外,县纪委监委严肃查纠责任履行不力、监管责任缺位等作风问题,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三资”管理和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对滥用权力、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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