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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査验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20230509-164131-032 时间:2022-08-17 来源:礼辛镇   
 

  为充分发挥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织密兜 牢监测预警网底,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发甘肃省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 防办明电〔2022〕97号)和《甘谷县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的实施方案》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和查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频次

  按照“一周全覆盖”核酸检测的总体要求,对各类人群按风 险高低开展1天1次到1周1次不同频次的定期核酸检测。

  一是来甘返甘人员:1.高风险区 来甘返村人员,集中隔离七天,第1、 2、 3、 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2.中风险区 来甘返村人员,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3.低风险区来甘返村人员,居家健康检测,需完成三天两采。以上人员核酸采样由卫生部门上门进行釆样。

  二是一周一检人员:4.镇区卫生机构预检分诊人员;5.核酸 釆样、检测人员。

  三是一周两采人员:6.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快递物流从业人员;8.农贸便民市场从业人员;9.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0.餐饮机构工作人员;11.交通运输服务人员;12.除发热门诊外的所有医务人员(含个体诊所);13.加油站工作人员;14.宗教场所人员;15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人员、环卫人员;16药店销售人员。

  四是每天20%,每周全覆盖人员:17.全镇各类学校教职员 工;18.建筑工地工人;19.各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20.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21.各中小学学生。

  五是一周一采人员:22.没有外出的村(居)民。

  二、采样地点、时间和费用

  全镇设立核酸釆样点一处,地点为礼辛镇卫生院。采样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6: 00(若有调整另行通知)。采样费用按照《关于做好高中风险区降级解封及常态化监测筛查的通知》执行,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一线医护人员、各卡口执勤人员等除外)。

  三、核酸查验责任

  根据省防疫办统一规定,对核酸检测结果在72小时以内的, 核酸模块显示蓝色,在72小时至一周以内的,核酸模块显示黄 色,核酸结果超过7天的,核酸模块显示红色,同时,扫码之后, 手机语音给予相应提示。

  一是按照“凡进必查”的要求,所有进入我镇村庄人员需提 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村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各村 村组干部为直接查验人员,负责各村村组村民的核酸检测督促和 查验。

  二是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 业场所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企事业单位和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窗口负责人为直接查验人员,负 责各企事业单位和场所的核酸检测督促和查验。

  三是各类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相关人员由行业监管部 门和单位负责,按照各类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查验核酸检测阴 性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是居民等候采样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提前打 开“甘肃健康码”(未注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系统的人员需提供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由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各采样点应对老弱 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

  二是采样完毕后要立即离开,不能在采样现场逗留。

  三是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就近前往设置发 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采样。

  四是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勿参加核酸采 样。

  五、法律责任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精神, 对不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进出各类场所拒不配合查验的个人、 不履行核酸检测及查验责任的各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追究 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村民关注官方信息权威发布,及时参加核酸检测筛 查。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礼辛镇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