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 项目的公告

索引号:dsz/2024-00000 时间:2024-01-08 来源: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为了充分发挥就业帮扶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积极落实奖补政策,根据《甘谷县脱贫劳动力输转及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县政办发〔2023〕48号)和《中共甘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谷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谷农领发〔2023〕1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结余资金用于甘谷县2023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对象:经县人社局发文认定且正常运营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二)奖补标准:《甘谷县脱贫劳动力输转及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县政办发〔2023〕4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跨省区调用原料和成品的运输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提出申请,按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上报资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流程

1、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提交资料,县人社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2、对于符合享受奖补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在甘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创办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申报所需材料

1、运输协议或合同、产生的运输费用发票、高速公路过路费发票等;

2、承诺书;

3、企业基本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将取消奖补资格。

联 系 人:杨泽君

联系电话:18093853525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