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谷县居民杨某某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私自驾驶私家车在县域内非法从事客运活动,违规载客、牟取私利,导致疫情在一定范围内传播。2022年11月24日,甘谷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甘谷公安提醒: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广大群众要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对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违规拉客,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甘谷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4日
索引号:20230328-164309-756 时间:2022-11-27 来源:甘谷县公安局
|
近日,甘谷县居民杨某某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私自驾驶私家车在县域内非法从事客运活动,违规载客、牟取私利,导致疫情在一定范围内传播。2022年11月24日,甘谷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甘谷公安提醒: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广大群众要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对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违规拉客,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甘谷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4日
主办单位: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5621249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冀城南路统办大楼202
网站标识码:6205230001 陇ICP备09003452号-1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2120230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