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甘谷县大庄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8)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镇年末机构数为7个,分别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05.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8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3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52万元,占64.73%;项目支出389.84万元,占35.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0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48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96万元,占25.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0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6万元,占10.95%;卫生健康支出25.32万元,占2.29%;农林水支出621.69万元,占56.24%;住房保障支出53.84万元,占4.8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69万元,支出决算为62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84万元,支出决算为5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5.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人员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3万元,下降65.39%,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为动态,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为动态,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为动态,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3万元,下降65.39%,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县城开会及下乡公务公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项目10个,涉及资金106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23%。组织对“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3.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预期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2.“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3.“村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4.“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5.“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6.“帮扶工作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7.“公益林及行道树栽种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8.“大庄镇温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9.“退休死亡抚恤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10.“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11.“人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12.“安监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13.“财政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14.“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服务站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1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16.“专职网格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绩效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满意度及可指性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23%,较满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