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甘谷县安远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为便于公众获取信息,我们持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开内容全面涵盖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国土资源、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工业发展、卫生健康、文化建设、人口计生、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劳动人事、监察监督、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民政服务、扶贫救灾、民族宗教等多个领域。全年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8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安远”微信公众号运营成效显著。全年发布图文信息240余篇,有效提升了信息传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便利了群众获取政务资讯。通过数据分析精准把握关注热点,持续优化发布内容。积极与群众互动,及时回应关切、收集意见建议,有效增进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互信。
(二)依申请公开。安远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处理申请事项时,坚持依法依规、精准规范答复,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办理机制,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25年,安远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构建了一套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对政务运行过程中的各类公开事项展开全面且细致的梳理。同时,精准细化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具体内容以及规范程序,切实保障信息格式严谨规范、公开目录准确无误。
严格遵循“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与“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基本原则,在信息发布环节,坚决落实先审核后发布的工作流程。及时敏锐地察觉并纠正信息中存在的错漏之处,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在各个阶段的具体责任,全力确保所发布内容的安全可靠,为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供坚实保障。
大力强化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建立常态化的栏目监测机制,定期对各栏目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未及时更新信息的责任部门,及时进行督促提醒,有效避免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不良现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询获取渠道,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安远镇持续优化乡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一步完善信息检索与查阅功能,致力于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使其能够高效获取所需信息。同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载体与新形式,推动政务公开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核心平台作用,对各类信息进行集中统一公开,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二是积极运营“新安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及各项惠民政策,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有效整合新甘谷 APP、村(社区)宣传栏、村广播等线上线下渠道,让广大群众更全面、更及时地了解信息。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新安远”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 8000人,较上年增长 10%;2025年该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 240篇,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我镇构建了一套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由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各科室积极参与,党政办专职落实。依据《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全镇2025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系统、详尽的安排与部署。将整体工作任务进行细致分解,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同时,及时对相关制度机制进行修订完善,包括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人员分工及工作流程等,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此外,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其一,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亟待优化。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运用图文并茂、视频讲解等多元形式,把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以方便公众理解。同时,要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进行民意调查等途径,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其二,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应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与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此外,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拓展解读方式、增强解读效果。
其三,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强化。需完善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以保障信息能够及时发布。并且,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复查机制,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和更新,避免出现信息错误或过时的现象。
改进情况:
其一,在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优化方面取得进展。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文并茂、视频讲解等丰富形式,把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方便公众理解。同时,积极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进行民意调查等方式,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度。
其二,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补充完善,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其三,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得到强化。完善了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流程,明确了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发布。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复查机制,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和更新,避免出现信息错误或过时的情况。
其四,加强了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让他们学习新政策、新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服务意识教育,树立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甘谷县人民政府网网站(网址https://www.gangu.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联系(地址:甘谷县安远镇西城村政府1#,邮编741206,电话:0938—5761016,传真:0938—5761016,电子邮箱:ayz01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