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甘谷县安远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二)保证监督职能。
(三) 教育和管理职能。
(四)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五)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十一)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谷县安远镇人民政府下设甘谷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文体旅游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财政等8个事业站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86.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3.91万元,增长29.13%,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8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6.70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8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26万元,占49.41%;项目支出1713.44万元,占50.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86.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63.91万元,增长29.13%。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7万元,下降3.6%。尽可能节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25万元,占1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0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36万元,占9.44%;卫生健康支出61.15万元,占2.49%;城乡社区支出94.92万元,占3.87%;农林水支出1459.80万元,占59.55%;住房保障支出127.14万元,占5.19%;应急管理支出3.00万元,占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1.32万元,支出决算为245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基本支出1673.26万元,项目支出778.0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25万元,支出决算为46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15万元,支出决算为6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92万元,支出决算为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48万元,增长2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0.56万元,津贴补贴498.08万元,奖金65.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5.87万元。
公用经费7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9万元,下降31.56%,主要原因是节流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41万元、印刷费0.98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59万元、邮电费4.99万元、取暖费17.07万元、差旅费0.94万元、维修费2.86万元、劳务费9.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35.38万元,本年支出935.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2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9.3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1万元,下降87.45%,主要原因是去年新增1车辆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1万元,下降87.45%,主要原因是去年新增1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去年新增1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36.46%,主要原因是燃油费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2.41万元、印刷费0.98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59万元、邮电费4.99万元、取暖费17.07万元、差旅费0.94万元、维修费2.86万元、劳务费9.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31.56%,主要原因尽可能节流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安远镇人民政府共涉及项目5个,完成项目资金额1909.5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50万元;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61.58万元;人员经费1600.17万元;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22.8万元;村阵地建设项目资金75万元;所有项目均已完成,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社会反响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我镇绩效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8%,较满意。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用经费保障资金困难,缺口较大。二是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三是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年中追加预算没有及时拨付到位, 导致统计工作开展艰难。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年初制定的采购计划未完全实施,部分采购计划推迟或取消。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绩效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8%,较满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浆补资金。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