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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小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不文明行为的通知

索引号:lfz/2024-00008 时间:2024-03-01 来源:   作者:兰睿.李弼
 

近期电动车火灾、电池爆炸事件频频发生,不少居民朋友习惯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办公等区域,一旦发生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气体将会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六峰镇人民政府在此特别提示您: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四、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入户;五、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火灾无情,防火先行,需要引起广大群众的重视,警惕消防安全隐患,做好消防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