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发〔2020〕64号
甘谷县六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六峰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镇属单位:
《六峰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谷县六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六峰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甘肃省处置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由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危害。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与我镇境内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对应工作。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王立斌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马顺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晓慧 人大主席
成 员: 王金亮 党委副书记
李 强 纪委书记
谢 霖 副镇长
汪嘉丽 党建办主任
刘 拓 武装部长
李 琳 副镇长
王建武 副镇长
刘丽芳 主任科员
蒋自宏 主任科员
谢玉龙 主任科员
康 健 人大副主席
金 斌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峰 综合执法队队长
王富仓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王 江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魏建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王军伟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 军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郭旭荣 镇护林中队队长
29个行政村 村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由王建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军、郭旭荣、王璐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办公室值班电话:0938-5871033
(二)职责任务
1、镇护林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镇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各成员单位人员变化及时变更指挥部成员;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统一调度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镇干部、各村干部、各镇属单位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武装部主要负责全镇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体的森林消防队伍;根据森林防火、扑火需要,组织协调全镇民兵和预备役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镇派出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镇财政所主要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集、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
镇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迅速赶赴火场,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糖和煤、电、油等重要原材料以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采购和供应,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的救助。
镇交管站主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为扑火人员、救灾物资运送、灾民转移提供便利的交通环境。
镇护林中队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专业消防队伍,应结合全镇林区实际,及时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火场前线指挥部提供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按照扑救森林火灾的要求强化防扑火队伍训练,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镇级其它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工作。
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镇政府、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镇护林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镇护林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解决和处理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应急联动机制
1.森林火灾扑救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1)跨越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3)危及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5)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后,立即组织召开镇护林防火指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派出所、镇有关人员等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森林火灾消息。
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个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设置的护林点、观察台、瞭望哨以及林区、林缘区的村舍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要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上报。
(二)预警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根据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对于上级通知经卫星监测到的火点,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通知火场所在地村委会和护林队,火场所在地政府和护林队要派员迅速赶往火场核实,并将情况及时反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森林火灾级别由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视火情发展态势发展态势发布。森林火灾级别是: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实效性。发生火情后,各镇属单位、各村委应立即组织护林队伍、干部职工和群众进行扑救,并第一时间将火情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调度、指挥扑救工作。如发生本预案所述森林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有关森林你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进行调度,绘制火场形态图、扑火兵力布防图,提出处置意见。48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要建立镇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火灾期内各村、镇属单位每日9时、15时前,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相关要求,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总后,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
(三)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相关村和镇属单位要综合利用空中监测、瞭望台观测、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2.扩大应急
镇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兄弟镇请求支援。
(四)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里火灾由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要成立有镇政府分级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相关镇镇协调配合的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全权负责本区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工作。
(五)新闻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按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六)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县森防指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森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派出所、村委会和镇属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二)火案查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后,镇上迅速组织派出所、安监、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三)调查和总结
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储备保障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应根据各自的镇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和器材室,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二) 应急资金保障
各级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的经费,按《甘谷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护林员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村要建立10-2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护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应对较大以上森林火情。各种扑火队伍要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四)通信联络
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森防指的通信畅通。赴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林防指、毗邻地区、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相互联系。
(五)后勤保障
镇政府组织调集扑火机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民政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并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救治。
(六)紧急避难场所
各村和各镇属单位要预留好1-2块紧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安全撤离路线,细化责任,责任到人。发生威胁村寨、居民区或重要设施、仓库的森林火灾,及时有秩序地撤离群众,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
(七)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各村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群众开展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镇政府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报镇政府批准。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