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 甘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的报告》(谷水报〔2023〕60号)收悉,经县政府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甘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请认真做好《规划》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报经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政府研究批准。
三、县水务局牵头,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天水市生态环境甘谷分局和相关乡镇配合,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禁采区、保留区等区域河段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县河道行洪安全。
四、规划期内,县水务局要加强河道的巡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盗采砂石资源的行为,持续改善渭河及其支流水生态环境。
五、相关单位要按照“科学规划、属地管理、规范许可、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采取行业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加强河道采砂执法监管,不断提升全县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水平。
特此批复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