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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甘谷县大像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索引号:dxsz/2024-00032 时间:2024-09-14 来源:大像山镇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8)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镇年末机构数为7个,分别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67.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995.64万元,同比减少42.80%,要原因是2023年度城乡社区城市建设等项目类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6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2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66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02万元,占64.97%;项目支出934.23万元,占35.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67.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995.64万元,同比减少42.80%,要原因是2023年度城乡社区城市建设等项目类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少445.65万元,增长16.79%,要原因是2023年度城乡社区城市建设等项目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9.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16万元,占23.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3万元,占10.75%;卫生健康支出68.76万元,占3.11%;农林水支出 1093.65万元,占49.51%;城乡社区支出157.04万元,占7.11%;住房保障支出129.55万元,占5.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万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9.09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4.16万元,支出决算为51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53万元,支出决算为23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76万元,支出决算为6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26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人员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63万元,下降76.39%,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458.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58.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2万元,下降93.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2万元,下降93.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8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44.6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63万元,下降76.39%,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县城开会及下乡公务公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项目8,涉及资金18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9%。组织对“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预期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3年各类项目资金,总投资1831.3万元,到位资金1831.3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831.3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2023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3个,当年财政预算拨款1831.3万元,全年支出1831.3元,执行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人员经费,总投资1646.9万元,到位资金1646.9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646.9万元,执行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二是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年中追加预算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导致统计工作开展艰难。“三定”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超编调入人员现象,导致人员经费增长。

下一步改进措施:准确反映结转结余。准确理解结转与结余,全面落实会计新准则。将规定时间段内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计入“结转”“结余”科目。

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着力将“三定”规定执行落实,抓在日常、融入日常。在日常用编进人、职工人数审核中,严格编制总量控制,坚决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职工现象。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公用经费,总投资86.12万元,到位资金86.12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86.12万元,执行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用经费保障资金困难,缺口较大。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年初制定的采购计划未完全实施,部分采购计划推迟或取消。

下一步改进措施:控制好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预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公用经费的安排按核定编制人数、编制车辆和定额标准计算,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公用经费纳入财政局核算中心集中支付,合理控制办公用品、 接待费、临聘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不得突破预算指标,不得用专项 资金结余弥补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各类项目资金,总投资98.28万元,到位资金98.28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98.28万元,执行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支付率,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责任人要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支付项目进度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建立了项目责任人制度,实行项目责任人追究问责制,强化项目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杜绝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实施监管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用经费保障资金困难,缺口较大。二是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三是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年中追加预算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导致统计工作开展艰难。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年初制定的采购计划未完全实施,部分采购计划推迟或取消。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7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

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决算的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部门并公开。

虽然我镇2023年部门履职社会效益发挥良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较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报告比较完整,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详情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大像山镇2023单位整体绩效报告及自评表.xlsx
附件【大像山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