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经办政策、规章制度、经办程序,并组织实施、宣传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相关政策,配合税务部门及时完成全县医疗、生育保险筹资工作,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全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和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患病群众及时给与医疗救助。
(五)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制定并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八)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证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医药管理股、基金监管股、医疗救助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甘谷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在职人数7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8名,在职人数1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 1059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2.69万元,占比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比 0 %;
2021年支出总计10592.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592.69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2021年结转上年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92.6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2.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2.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17.49万元,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其他支出150万。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 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上年度支出0万元,增减变化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4万元,实际支出 5.34万元,其中:货物支出5.34 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 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29.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 长期投资 0 万元;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0 万元;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价值 0 万元。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的管理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资金配置为目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新局面。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