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规范全县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经营活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要求,2021年1月12日,我局对全县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提出了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一是从药店自身做起,严格药店及从业人员防护管理,营业前首先测量员工体温,员工上岗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要随时对药店内进行消毒,并保持店内经常性通风和店内环境卫生,严格药店进货渠道、及销售管理,确保合法渠道购进,严格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谋涨价,捏造散布违法信息;二是所有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行健康扫码;三是凡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类、抗病菌类共四大类100种药品的人员,必须实行实名登记,具体到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购买药品的品名,数量;四是如发现发热咳嗽症状者,药店必须主动上报社区(村委)或疾控中心,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知发出后,各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响应,在药店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了我局通知,健康码等疫情防控相关内容。
2021年1月13日、14日两天,我局组织人员对县域内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药店36家,抽查面达50%,抽查结果表明,各定点药店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管理严格,进店人员都能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扫码,店内店外随时消毒,干净整洁,都能严格按要求填写相关药品购买记录,在疫情防控中起到了好的带头作用。最后我局还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把疫情防控拉入常态化管理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
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定点药店积极响应、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索引号:20230404-102444-889 时间:2021-04-21 来源:甘谷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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