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加强甘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甘肃省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天政发〔2023〕9号)和《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谷政发〔2023〕24号),县政府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斌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汪鹏程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维东 县统计局局长
胡君斌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少飞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成 员:席满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永强 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小强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小虎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丁敬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蒋建斌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 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龙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小君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鹏鹏 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彭 颖 国家统计局甘谷调查队副队长
何 磊 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小文 人行甘谷县支行副行长
杨登峰 甘谷火车站客运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县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陈小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重要事项和建议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政府信息公开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20230620-171527-336 时间:2023-05-17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