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统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国家统计政策、法规,全国、全省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定全县统计改革建设规则和统计制度,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研究制定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项目调查;负责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统计局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股、行业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和下设1个事业中心,即社会经济普查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设一名正科级和二名副科级领导。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公务员7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13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30.16万元,同比减少383.37万元,同比减少62.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16万元,占比1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统计局承担甘谷县脱贫攻坚普查任务,今年无此项工作。
2021年支出总计230.16万元,同比减少383.37万元,同比减少62.49 %,其中:基本支出230.16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甘谷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结束,今年未列支该经费。
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持平。无结转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财政零余额用款制度。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0.16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83.37万元,同比减少62.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1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统计局圆满完成了甘谷县脱贫攻坚普查任务,今年无此项工作。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0.16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383.37万元,同比减少62.49%。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66万元,其中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28.6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61.56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26.18万元、专项普查工作支出4.45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36.12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4万元,其中工会事务支出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农林水支出(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 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持平。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1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7.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支出121.86万元、奖金24.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47万元,包括办公费44.99万元、印刷费9.54万元、邮电费1.94万元、差旅费1.18万元、会议费8.37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专用材料费0.10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万元,包括生活补助1.49万元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1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0.18万元;
人员支出158.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71.65 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19.54万元,同比下降99.59%。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次数0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去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县统计局承担了甘谷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接待224名麦积区普查人员赴我县开展为期1月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公务接待20160次,接待人次224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20.45万元。今年随着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县统计局厉行勤俭节约,常规公务接待费用0.91万元,较上年减少219.54万元,同比下降99.59%,也是下降的主要原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实际支出1.8万元,较上年减少71.8万元,同比下降97.55%,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因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为普查员采购所需手持移动智能设备和部分办公设备,今年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净资产总额78.57万元,资产全部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类。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 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统计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40万元,目标任务完成,各项指标合格。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