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旨在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
此次普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普查对象涵盖全县行政区划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聚焦五大核心内容: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成立相关的农业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要求普查对象如实填报资料,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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