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10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3)3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505万元(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4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