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县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及果品产业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各级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情况,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灭火工作。指导开展防灭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等级属县级。内设局办公室、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改革发展股4个股室,因机构改革,机构有所减少。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班子成员编制10人,实有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编制9人,实有7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9人,实有80人;其中:副高级技术人员10人、中级技术人员19人、初级技术人员24人,工勤技能人员22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5人。现有退休人员45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18人。与上年相比,退休人员及遗属增加。退休人员增加的原因是店子林场原退休职工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核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收入779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4.4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2.51万元;本年支出779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91万元,项目支出6739.54万元),与上年度6198.62万元对比增加了1598.34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收入及店子林场林区道路通道项目的收入增加。
2020年支出总计支出7796.9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农林水支出5126.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58.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之处7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6.78万元。
比上年支出6198.62万元增加了1598.34万元。主要原因农林水支出及店子林场林区道路通道项目的支出增加。
2020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96.96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4.45万元,占比99.0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2.51万元。
2020年支出总计支出7796.9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农林水支出5126.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858.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城乡社区支出之处72.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1716.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店子林场林区道路通道项目的支出及原店子林场退休职工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核算支出。
2020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4.9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11.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22.43万元、津贴补贴344.96万元、奖金14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8万元,包括办公费4.94万元、印刷费、咨询费3.2万元、水费1.62万元、电费2.48万元、邮电费1.64万元、差旅费3.69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劳务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8万元等;资本性支出1.81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人员支出938.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45.9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5次,接待人次3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44万元,较上年0.79万元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业务活动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2、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1万元,较上年4.31万元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已久维修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91万元,较上年1159.46万元减少174.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核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32.1万元,实际支出2228.1万元,较上年2648万元减少419.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216万元、工程支出712万元、服务支出300.0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本单位资产总额为1036.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0 万元;房屋建筑面积13896.65平方米,价值843.11 万元;通用设备价值146.39万元(电脑、打印等办公设备),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专用设备价值31.44万元(消防灭火设备、植保机械、消防人原防护设备),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 0 万元;家具用具价值15.94万元;无形资产价值3元(全部为土地及林地)
六、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在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来共同完成此项工作。通过对今年实施的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询问、核实,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参考性。对于没有及时完成预期设定绩效指标的,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确保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
通过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找出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影响有效目标实现的一些缺陷和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对于以后相似项目的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安排以后资金预算,考核项目管理效果也将起到一定作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