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动企业复产复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决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分解下达甘肃省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45号)文件要求,促进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现就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有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一)企业类型
1.吸纳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工业类企业2家;
2.吸纳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2家;
3.吸纳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餐饮类企业2家;
4.吸纳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中小微企业3家。
(二)培训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类型企业可结合各自生产和技术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开展岗前、岗位技能提升、安全技能、转岗等培训活动。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
二、培训流程和补贴标准
(一)培训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并有培训意愿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向人社部门提交培训申请报告及申请资料,人社部门审核批复后可开班。
2.审核。人社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开班时间、课时、人数、人员花名册、学员身份等。
3.培训。企业负责选聘培训教师,编制培训方案,组织实施教学,培训过程中企业要加强学员的管理,实操教学课时占比要高于70%。同时规范培训台账,将培训过程中形成的台账文档整理存档备查。
4.结业。企业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资料,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未按规定建立培训台账或未按规定接受培训监督检查,未提交申报手续和相关凭证手续资料的企业,不予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二)补贴标准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45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按照500元/人的补贴标准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三、监督和管理
人社部门负责培训质量监管工作,培训前严格审核各培训机构和企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和教师资质等情况并备案。培训期间通过影像资料采集、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参训人员满意度及掌握培训内容情况问卷调查,对培训满意度低于90%或培训内容掌握率达不到80%的,责令企业重新培训。
四、申报资料
1.开班申请文件;
2.培训方案或计划;
3.教学大纲及课程安排;
4.培训教师资质资料;
5.培训花名册;
6.培训员工3个月工资表(或银行工资拨付凭证);
7.培训考勤表;
8.培训结业证书;
9.培训影像资料。
五、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405室)
六、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6日--28日(三天)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