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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

索引号:ggxlyhcyj/2024-00014 时间:2024-03-25 来源: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时节,祭奠祖先、缅怀逝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也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每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野炊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林草安全,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清明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广大群众要主动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等陋习,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既庄重节俭,又绿化环境。

二、加强自我约束。广大群众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切实树牢安全防范意识,强化自我管控约束,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域,不在林草区域吸烟、烧烤、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杜绝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抵制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三、履行防火义务。火灾无情人有情,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相互监督安全用火,共同提升依法防火能力、科学防火能力、综合防控能力、火情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草原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预防。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违反野外用火规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草原,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都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义务监督员和义务防灭火队员,要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做到森林草原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五、及时报告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19或5712119报警,同时组织村社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县林草、应急、公安部门报告。

清明期间是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关键时期,倡导文明祭祀,是森林草原防火的需要。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文明祭祀,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为建设美好幸福新甘谷做出应有贡献。

森林草原火警举报电话:12119、5712119

林草部门值班电话:0938-5622017

甘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              

甘谷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