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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甘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ggxtyjrswj/2024-00055 时间:2024-09-14 来源:甘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县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双拥权益股、就业安置股以及优抚褒扬股,下属事业单位甘谷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该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该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该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720.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38.5万元,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72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0.1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7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0.55万元,占97.47%;项目支出119.55万元,占2.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72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138.5万元,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8.5万元,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0.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4.57万元,占98.19%;卫生健康支出70.79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4.74万元,占0.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20.1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4.57万元,支出决算为463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79万元,支出决算为7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0.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2.63万元,下降20.46%,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优抚金等。

公用经费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2万元,下降96.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合并决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用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无外事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2万元,下降96.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合并决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的管理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资金配置为目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新局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023年度,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2个(不含涉密项目,涉密项目不宜公开)。通过自评,2个项目结果均为“优”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21%。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2023年到位资金77万元,实际支出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二是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指标的指标值设置为<=100%;三是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根据实际需求保障各项日常支出、保障各乡镇、村社区的工作运转,完成了预期目标。②质量指标:2023年我局各项支付工作完成率达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③时效指标:2023年我局围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运用项目资金及时组织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赴秦安观摩学习,探讨工作方法,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所有工作均按照预期目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出现不及时情况,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四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我局通过开展退役军人业务培训,显著提升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完善程度,通过各乡镇服务站业务人员培训举,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宣传,有效提升了社会大众的参军意识,通过整体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了退役军人社会稳定性,项目社会效益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五是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完善程度显著提升,积极推进了退役军人社会稳定性,培训对象满意度达到100%,项目满意度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

2.“县双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2023年到位资金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二是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指标的指标值设置为<=100%;三是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2023年我局双拥工作经费按照全县双拥工作涉及的各项慰问事项。联系爱心企业,组织慰问抗美援朝老军人34人、老年烈士子女13人。举办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暨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九连冠”动员部署会议, 积极打造了大像山公园、大像山镇东关社区、六峰镇觉皇寺村、甘谷冀城公交公司等双拥共建示范点,扎实推进全县双拥创建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②质量指标:2023年双拥宣传覆盖率达到100%,质量指标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③时效指标:2023年我局严格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及时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及时组织慰问驻甘部队及各类保障对象,项目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出现不及时情况,时效指标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四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我局通过积极组织开展双拥宣传活动,组织慰问驻甘部队及各类保障对象,提高了军人及优抚对象政治地位,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军民关系融洽度显著提高,社会大众对拥军优属支持度显著提升,形成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社会风气,双拥创建氛围明显提升,促进了社会稳定发展,社会效益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五是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军人及优抚对象政治地位,退役人员满意度达到95%,项目满意度指标均达到年初目标值。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绩效评价随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一起公开,评价结果为“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2023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定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