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基础,方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快速高效建档立卡,切实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精准化水平,现就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办理事宜予以公示,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尽快办理,以免影响优待证制发工作。
一、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退役军人办理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如退伍证丢失,则按程序调取本人档案,复印并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在部队和地方立功受奖的证书及材料。
2.本人近期生活照片(正脸半身照或全身照、电子版)
3.本人1寸证件照片(正面免冠白底彩色、JPEG格式、像素为352(宽)*440(高)、分辨率300DPI、20k—50K,电子版)
4.提供家庭主要成员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5.提供入伍前个人学历情况、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
6.党员退役军人提供本人入党时间及所在党支部名称。
7.残疾退役军人携带伤残军人证。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2.近期生活照片(正脸半身照或全身照、电子版)
3.1寸证件照片(正面免冠白底彩色、JPEG格式、像素为352(宽)*440(高)、分辨率300DPI、20k—50K,电子版)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甘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6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