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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ggxshangwj/2025-00026 时间:2025-05-15 来源:甘谷县商务局   作者:李文花
 

为促进县域农特产品销售步伐,不断拓宽销售渠道,着力提升品牌创建,鼓励引导经营主体大力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切实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谷政办发〔202345)和《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以消费帮扶行动为抓手,以拓展农户增收渠道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支持县内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组织帮扶认定的农特产品直供直销省外及东部地区。充分发挥东西部帮扶协作资金的撬动作用,构建稳定的供销关系,提高产品销售额,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和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完成消费帮扶产品销售额1.95亿元,带动400户2000人以上受益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实施时限

项目计划总投资80万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实施奖补以202411月至202510月底的有效凭证为准,期内,按照奖补类别申报的凭证资料审核情况,在测算奖补对象总金额基本达到项目计划总投资时,可适时执行奖补,此后,各申报主体提供的凭证资料将作为下年度奖补参考依据。

三、奖补对象和条件

1.奖补对象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甘谷县范围内注册登记,从事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请开展东西部帮扶协作,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认定,纳入全国帮扶产品供应商名录的销售甘谷农特产品企业。

3.奖补企业主要从事甘谷辣椒、花椒、苹果、麻鞋、中药材小杂粮、食用油、菊花、蔬菜等经营活动的,要有完善的帮扶机制,建立真实准确的有效带动农户受益台账。

4.申请奖补企业当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达到奖补条件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凭证资料。

四、奖补类别及标准

1.支持县内企业与外省商贸企业、客商合作,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依据其线上线下销售甘谷农特产品规模给予总销售额1%的奖补,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

2.支持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省内外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对展销会上实际销售额5万元以上或签订销售合同在10万元以上的(有履行合同佐证资料),实行定额奖补,每次奖补资金3000元。

3.支持农产品品牌培育申报认证,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当年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给予奖补,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奖补1000元,绿色食品认证的奖补1000元,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奖补3000元,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奖补1万元。

以上奖补类别资金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其奖补资金可调整到其他奖补类别。

五、奖补流程

(一)申报:凡是符合本方案规定资金使用方向的各类经营主体,在当年9月底向县商务局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如实填写《甘谷县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消费帮扶奖补项目申请表》和《甘谷县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消费帮扶奖补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提供营业执照、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出入库单、网络票据,以及开户银行账号、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申报奖补项目要求的佐证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审核:企业所在乡镇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县商务局进行审核,拟定奖补对象和额度

(四)公示:奖补对象和额度通过甘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奖补:奖补对象和额度公示无异议的,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

六、其他事项

(一)对在奖补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奖补资金,并纳入奖补黑名单。

(二)各奖补对象申请的销售奖补,按销售额奖补比例和最高限执行,每期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奖补采取优先申报优先奖补原则,直至资金奖补完毕为止

(三)若单项奖补类别出现结余,结余资金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统筹调整使用。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1031日结束。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信息申报登记制度,及时上报产品购销凭证,带动受益农户台账;各乡镇要强化政策宣传,产销对接,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活动,全力组织实施本地农特产品的采购销售相关工作,力争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有效带动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