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8--5622004
通讯地址:甘谷县康庄东路
电子邮箱:ggxnmjkjg@163.com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5日
甘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对标2025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省“牛羊菜果薯药粮种”八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依托甘谷县蔬菜、苹果等特色产业优势,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分层实施、育用结合”原则,重点培育粮油生产骨干、特色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引领者,为推动甘谷县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5年,省厅下达甘谷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共计283人(常规班240人、专题班43人),计划于12月上旬全面完成。培训期间学员到位率确保100%,学员满意度不低于90%,通过系统培育有效提升受训农民技术技能水平、综合素质及增收致富能力。
(一)常规培育
1.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班:1班50人,聚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包括耐密品种选用、分带施肥、隔离喷药、机械收获等。
蔬菜产业班:2班100人(50人/班),围绕辣椒等蔬菜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品牌化营销等新技术。
苹果产业班:1班50人,重点开展果实免套袋栽培、化肥农药减施、果园土壤健康、果实品质提升、果品贮藏保鲜等新技术。
2.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农业+创业者”:1班40人,聚焦农业与科技、文旅、康养、新能源等融合领域,培养数字化管理、“甘味”品牌打造等能力。
(二)专题培育班
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1班43人,重点培训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安全生产及无人机农业场景应用等技能。
三、实施与组织
(一)培育机构确定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班及苹果产业班的培育,由甘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实施;蔬菜产业班与“农业+创业者”班的培育,由甘谷县蔬菜产业工作站负责实施;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的培育,由通过省级竞争性评审立项的甘谷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二)培训需求摸底
严格对照《甘肃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紧扣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目标,结合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县、辣椒等特色蔬菜生产县、重点优势苹果产区等产业实际,以及“农业+”新产业发展、“甘味”品牌打造等需求,全面开展培育对象需求摸底,确保培训班次设置科学精准。
(三)制定开班计划
培育机构需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简明且具操作性的开班计划,内容涵盖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全过程,并明确班级管理要求。开班计划经局科教股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省厅审核备案后发布实施。
(四)遴选优秀教师
培育机构需确保师资具备课程专业素养,授课契合主题、方式通俗易懂。综合素养课程教师原则上来自政府及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专家”、实操经验丰富人员和技术能手讲授实践课程。“开班第一课”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跟踪服务需配备专门师资。
(五)遴选培育对象
面向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及返乡人员,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带头人、乡村振兴骨干人员;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重点关注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村青年等。本年度已参训人员可下一年度参加更高层级或不同主题培训。
(六)保障培育学时
1.常规班培育:采用 “集中授课 + 实践实训 + 观摩交流” 分段模式,总学时80学时。其中,综合素养课占比不低于 10%(8学时),专业技能课占比不低于70%(56学时,实践教学占专业技能课比例不低于50%),能力拓展课占比不超过 20%(16 学时)
2.专题班培育:采用“集中授课 + 实践实训 + 观摩交流” 分段模式,总学时120学时。综合素养课占比不低于10%(12学时),专业技能课占比不低于70%(84 学时,实践教学占专业技能课比例不低于50%),能力拓展课占比不超过 20%(24 学时)。
1学时为45 分钟,每日授课不超过8学时。
(七)规范培育课程及教材
1.综合素养课: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及省委“三农”政策、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
2.专业技能课:
常规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蔬菜集约化育苗标准、苹果免套袋栽培技术等;
专题班:农机操作规范、飞防植保参数设置、机收减损技巧等。
3.能力拓展课:农产品电商营销、农业数字化管理平台应用、“甘味”品牌故事挖掘等。
教材选用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的培育手册,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保规范、先进、实用,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及各级推荐教材,鼓励文字教材与视频教材配合使用。
(八)确定培育形式
1.课堂教学:线上线下结合,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 15%(常规班≤12学时,专题班≤18学时),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学习完成。
2.实践教学:依托县内外玉米大豆粮食生产基地、蔬菜产业园、苹果种植基地、农机合作社等实训基地,开展“跟岗见习+模拟操作”。
3.观摩交流:组织学员赴省内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先进地点或主体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九)强化培训管理
严格审核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情况并及时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开展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项目验收合格后为考核合格学员颁发高素质农民证书。培训机构需加强安全管理,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工作,与学员签订安全协议并购买人身保险。
(十)严格考核验收
培训任务完成后,依据《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效果评价。培育机构需自评并建立完整培育档案,形成总结报告后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验收及审计,全面核查任务完成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开展跟踪服务
培训结束后一年内,培育机构至少开展2次跟踪服务(覆盖不低于30%学员),服务形式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互助和发展帮扶等。
四、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总计110.91万元(常规班3550元/人×240人=85.2万元;专题班5980元/人×43人=25.71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学习、实习实训、参观交流、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环节的场地租用、车辆租用、培训耗材、师资聘请、学员食宿等合理支出。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不高于当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按实际支出核算。严禁列支招投标、审计、第三方评估等“三公”经费,不得向培育对象发放补助或挪用于培育机构基建。县农业农村局需加强与县财政局对接,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并强化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科教股),由张卫成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张鹏、黄雯雯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方案制定、项目公示、计划审核报备、过程监督指导、“开班第一课”主讲人委派、农民教育系统信息录入、总结宣传、县级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甘肃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2023〕80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全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加强政策扶持
整合土地流转、项目申报、金融信贷等政策资源,对高素质农民给予优先支持,激发参训积极性;在保障学员数量基础上,稳步提升培育质量,构建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助力全县农业发展。
附件: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5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3.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4.2025年甘谷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登记表
5.2025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目录
6.2025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考核验收表
(注: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43号)、《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执行。)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