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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甘谷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通知

索引号:ggxnyncj/2025-00083 时间:2025-05-28 来源: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农村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天农经发﹝2025﹞7号)文件要求,甘谷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公开遴选1家有意愿、有实力的主体承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等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一)咨询及制度建设服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运营机制等。

(二)运营代办服务。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注册登记、登记事项变更、年报报送、财务记账等代办等托管服务。

(三)市场拓展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运营指导、品牌打造、产销对接、信息交流、线上销售等商务服务。

(四)农业生产服务。协调整合农机、农资供应等生产资源,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服务主体,为其生产提供专业生产性服务。

(五)培训辅导员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开展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辅导员服务能力,并对辅导员进行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

(六)组织推广应用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组织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协助家庭农场建立规范运营制度。

(七)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其他运营指导服务。如提供政策咨询、建设项目动态项目库,提供专项政策示范试点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等项目的申报和后续管理技术支持,包括项目策划、项目申报、项目管理(技术培训、技术辅导、技术诊断、项目过程管理、项目评审组织、绩效评估等)等服务。

(八)其它服务。甘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或者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二、遴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

1.甘谷县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务企业、具备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等主体。

2.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经营办公场所面积100平方米左右。

3.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财务独立核算。

(二)财务管理规范

1.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2.具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记账、建立成员账户、报送年报等经验,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承接方要有固定办公场所、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要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业务知识。

1. 服务中心负责人要热爱“三农”工作,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以本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产品营销等方面有稳定的服务关系。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办公设备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的相关办公软件,有专职人员指导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工作能力。

(四)强化服务意识

自愿在甘谷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五)诚信经营,信用度强

诚信经营,信用度强,未被纳入全国失信企业名单。

三、管理机制

(一)承接主体要严格按照委托内容开展工作,不得以农业农村部门名义开展不在委托范围内的工作。

(二)服务中心要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同时接受甘谷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实行动态管理。委托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业务开展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由县农业农村局重新公开遴选,更换承接主体。在合同期间,承接服务中心任务的主体未按照要求合法经营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是市场主体,自主承担经营风险。

四、申报及要求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服务中心任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式两份交到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承接主体情况简介(含成立基本情况及运行情况等);

5.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证书等(复印件);

6.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二)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并于6月3日前将《甘谷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认定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对象提供硬件条件、人员配置、服务能力等情况择优选取。

联 系 人:王莉萍

联系电话:0938-5622011 

附件:甘谷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甘谷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