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省教育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甘乡振局发〔2023〕15号)、《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乡村工匠评选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函发〔2023〕62号)、《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度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甘乡振明电〔2023〕15号)和《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友仁等13人经过县直相关部门组成的甘谷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筛选复核、评审认定等程序,拟被推荐为省市级乡村工匠、拟确定为县级乡村工匠,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实名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认定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理电话:0938—5621504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甘谷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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