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甘财农〔2022〕50号)文件要求,现将《甘谷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第二批)》印发你们。随文一并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甘谷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第二批)
2.甘谷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计划表(第二批)
3.甘谷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花名册(第二批)
甘谷县财政局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甘谷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第二批)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甘财农〔2022〕5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67万元,为切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标准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范围为小麦。
(二)补贴标准。根据乡镇辖区内小麦播种面积,综合测算补助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补贴对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管理及发放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 37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 要求,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
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在村人员往来密集、位置明显的地方公示3天,并留影像资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此次下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务必于2022年7月15日前发放到种粮农户和相关经营主体。各乡镇要指派专人做好辖区内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和基础数据上传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信息真实、群众满意。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我县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具体措施,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要严把补贴造册、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加强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补贴到户发放情况要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乡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