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202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甘农科发〔2023〕7号)、《天水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天农发〔2023〕88号)精神,做好全县 202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防止非法转基因农作物扩散,促进农业转基因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物育种研发应用,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问题较多的基地,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对管理规范的基地,可减少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局科教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严格品种审定管理。完善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等品种管理,畅通产业化应用通道。严防非法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申请单位应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检测,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局科教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亲本和下地后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一经发现非法转基因植株,立即铲除,固定证据链,同时倒查亲本源头。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严格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严把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发放关,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手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队伍建设,依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项目,强化任务部署,建设一支尊重科学、业务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家队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转基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同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局科教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及时立案调查,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打掉非法扩散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监管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对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应业化步伐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要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者要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实属地管理。落实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敢于执法、严格执法。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执法工作,列出重点任务,明确关键措施,充分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基础条件。
(三)强化检查指导。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安排
(一)加快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并于5月底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备案。
(二)做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推进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常态化,当月监管信息于下月5日前报送,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三)及时报送总结。要及时总结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及时总结梳理半年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2日和12月12日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甘谷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索引号:20230620-172541-560 时间:2023-05-24 来源: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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