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具体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定全县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中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具体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节约用水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督全县河、库,塘坝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5)负责《水法》、《水保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6)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7)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土木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全局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8)组织实施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中小型灌区;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牧区水利、人畜饮水、病区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11)拟定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12)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编制全县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13)拟定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14)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抗旱防汛工作,对县内河流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0年由于国家机构改革现有单位科级单位5个,包括甘谷县水土持站,甘谷县灌溉服务中心,甘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甘谷县水政监察大队,甘谷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甘谷县水务局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规划监督股,河湖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股,农村供水股等6个股室。
三、人员情况
2020年年末我系统有在职职工136人。其中行政13人,参公和事业人员123人,离退休95人,其中94人退休调整至人社局,现有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收入106,715,695.28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752,404.64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0,905,719.64元,较上年增加40,696,483.75元,增幅61.64%,增加的主要是项目支出,由于将原来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下放到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增加脱贫攻坚项目,造成项目资金较往年大幅增加。年度执行中基本没有调整情况。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收入106,715,695.28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752,404.64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0,905,719.64元,较上年增加40,696,483.75元,增幅61.64%,增加的主要是项目支出,由于将原来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下放到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增加脱贫攻坚项目,造成项目资金较往年大幅增加。年度执行中基本没有调整情况。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支出106,658,124.28元,收入支出结余结转资金57571元。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收入106,715,695.28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752,404.64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0,905,719.64元,较上年增加40,696,483.75元,增幅61.64%,基本支出占比14.76%,项目支出占比85.24%。
1.2020年结余结转政府基金项目资金57571元。
2.结转和结余资金属于项目资金,由于本年度项目没有完成,结余结转资金是项目尾款,待项目完成后支付。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4.6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15.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87.6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6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人员支出1155.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399.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96.7%。“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6093万元,增长4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次数0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2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29万元,较上年0.065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考察验收等公务接待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 0万元,较上年 万元增长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5 万元,较上年2.544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次数增多。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万元,较上年19.8万元增长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5万元,实际支出67.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1.3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55.82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1111.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1575.52平方米,价值73.8万元;车辆25辆,价值239.946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2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 0 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797.934万元。
六、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财政评价还是部门评价,均到达设定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总体优良。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