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谷县充分发挥“水生态效益”和“水文化效益”,围绕藉河古坡段,重点打造古坡旅游线,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做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沿途大卜峪村、瓦泉峪村被命名为省级文旅振兴样板村,沟门村被命名为国家绿色村庄,瓦泉峪村更被命名为国家森林村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画面成为甘谷县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缩影。
深秋时节,漫步渭河边,水波荡漾,水面不时有鸟儿翩飞,两岸绿树成荫,吸引得行人时不时驻足观赏。
“我从小在渭河边长大,过去渭河河道杂乱、垃圾遍地,加上人为的采砂盗石,污染严重,和现在完全是两个样子。”甘谷县居民由衷感叹着身边河湖环境由“脏乱差”向“净秀美”的转变。
“治水兴水,法治先行”。在坚定不移推行河长制的5年时间里,甘谷县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形成了党政主导、水务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江河保护管理能力全面提升,行业管理逐步规范,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涉水违法违规案件大幅下降,全面促进了县域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创建“全省水利系统第二批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命名为契机,甘谷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柔性执法,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高度”。今年4月,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所办案件《张某非法采砂案——如何处理由公安机关转办的案件》入选《甘肃省水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选编》。聚焦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任务,甘谷县建立健全了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逢案必审”制度,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同时采取“一宣传、二告诫、三警示、四处罚”的柔性执法“四步走”模式,以法治建设引领“供、排、蓄、引、治、保、工、管”系统管水治水,真正做到依法严查、文明执法、人性化管理。全县严格对照省市河湖长制年终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完成对15个乡镇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和透明化,更好地预防、遏制了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积极探索执法管理新模式、新方法,甘谷县深入推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制,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水务局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全面联动的水政执法格局。践行变“重执法”为“细服务”、变“严处罚”为“可容错”的服务理念,甘谷县将柔性执法善治思想融入日常执法,不断释放“温度执法”善意,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罚事项、依法从轻减轻事项,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问题。这种方式换来了个人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双赢局面。截至目前,甘谷县共开展日常执法巡查911次,跨部门联合巡查3次,跨县区联合巡查2次,巡查河(沟)道11131公里,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纠正违法违规问题5起,立案查办案件4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
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甘谷县坚持水岸联治、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了河湖“清四乱”,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提升河湖承载能力;着力改善水生态质量,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统筹水上和岸上、上游和下游、干流和支流,全力抓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筑牢了水生态安全屏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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