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整治城市(县城)出入口、公路沿线环境乱象,全面改善县城周边及各乡镇主要交通要道环境面貌,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开始,全县要在“全面动员、全民参与”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乱搭乱建、乱倒乱排、乱堆乱放、乱涂乱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人居环境面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国省道沿线、农村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
(一)整治乱搭乱建。对公路、镇村道路沿线违反规划和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公路、镇村道路沿线违规搭建的畜禽圈舍、农业生产仓储设施等进行依法拆除;对公路、镇村道路沿线残垣断壁进行依法拆除;对占用公路保护红线的违规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公路、镇村道路两侧树木进行修剪,对枯朽树木进行清除并补植。
(二)整治乱倾乱倒。对公路、镇村道路沿线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逐步建立完善垃圾收转运体系;对公路、镇村道路沿线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对公路、镇村道路两侧河沟渠道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三)整治乱排乱摆。对影响环境面貌的纳污坑塘和沟渠、沟道、洼地等积存的污水进行清理;对城市规划区内公路两侧存在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现象的摊点及经营门店进行依法整治。
(四) 整治乱堆乱放。对公路沿线农作物秸秆、尾菜、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进行清理归整;对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等进行清理。
(五)整治空中乱象。对公路、镇村道路沿线、城区巷道建筑物间各种不规范的“飞线”“空中蜘蛛网”等进行整治;对横跨公路沿线的“彩虹桥”等临时建筑进行整治;对公路沿线及城市规划区内残缺、破损、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牌匾进行依法整治。
(六)整治边沟乱象。对公路边沟进行集中清理,对路肩进行修整。
(七)整治镇区街道。对国省道两侧及镇区周边的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沟渠堵塞、乱倾乱排、占道经营、垃圾转运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依法整治。
二、县城及城市出入口
重点对公路、国省道两侧、城市出入口及城中村等区域环境卫生重点难点进行整治。
三、其他农村区域
重点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广大群众和各经营门店
应自觉遵守、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各县直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指导工作;各执法部门、各乡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甘谷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县委办发〔2023〕57号)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甘谷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领导小组
2024年1月8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