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谷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谷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物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四)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五)负责协调国、省道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县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交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等阻断交通紧急抢修方案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及交通扶贫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政府拨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监督管理局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资产,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集体资产重组。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八)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九)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
(十)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监察、行政许可和路政运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开展智力引进工作。
(十三)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五个股室即办公室、综合管理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建设管理股、质量监督股及规划统计股。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664.00万元,比2020年364万元增加300万元,增幅82.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4.00万元,与2020年364万元持平。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664.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幅82.42%。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64.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00万元,公用经费10.00万元。与2020年364万元持平。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00万元,比2020年增加3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64.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2万元。
(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非税收入预算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已设立了公务用车平台。
(二)培训费
培训费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培训新业务的量增加了。
(三)会议费
会议费0.0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会议数量。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4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及耗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占68.98%,固定资产占31.02%,无形资产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