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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6日 09:26   来源: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水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 1 日起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止。可在甘谷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杨场村南滨河路10号,邮编:741200;电话:0938—5621465),电子邮箱:gg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县建设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1条,其中政务动态44条,公示公告11条,草案征集2条,政策文件10条,政策解读4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1项,行政诉讼1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县建设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项。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1项,其他处理1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政务服务股派专人主抓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定期检查评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有效联动,优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的功能定位。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发布信息,推动了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一是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流程、保密审查程序等制度,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言人、网络工作群管理、电子邮箱管理等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二是通过12345、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平台,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7.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相比,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还不够。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主动公开的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及贯彻,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尽快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措施,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及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准确的向申请人提供并公开申请信息,结合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将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开,接受广大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推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