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实施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的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与保护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制定全县城乡市场建设规划并指导开发建设,规范县域市场建设管理。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屋拆迁市场。
(七)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项目股、村镇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甘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甘谷县园林所、甘谷县市政工程管理站、甘谷县建筑质量管理监督站、甘谷县建筑测绘所、甘谷县小沙沟护堤管理站。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912.6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5912.65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2.62万元,占77.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0万元,占22.83%;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5912.65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992.33万元,占16.78%;项目支出4920.32万元,占83.22%;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5912.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33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570.32万元、城乡环境卫生支出90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45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5912.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95.41万元,增长33.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用及市政零星工程项目有所加大。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920.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70.32万元,增长51.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用及市政零星工程项目有所加大。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城乡环境卫生(城市维护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5912.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95.41万元,比2023年增长33.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用及市政零星工程项目有所加大。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7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24万元,下降22.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的开支。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86万元。其中:预算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1辆(均为市管所、环卫所特种作业车辆),价值45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9万元。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5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8%。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9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环境卫生养护费加大。
2.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45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维护运营费用加大。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甘谷县热电联产长输管线集中供热工程
1、项目概况:华能甘谷电厂内改造2台33万千瓦机组及其现有汽水系统、新建汽水换热首站1座,新建隔压换热站1座,新建中继泵站1座,敷设DN1200长输管线2×21公里,敷设一级管网2×32.5公里,新建热力站43座,自控升级改造自建站36座、自控升级改造热力站36座,新建30万吨燃煤储备基地1座。
2、立项依据:谷发改审【2023】67号
3、实施主体: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近期:2023年-2030年
远期:2031年-2035年
5、实施计划:2024年度至2026年度完成改造 2 台 33 万千瓦时的机组及其汽水系统、新建1 座汽水换热首站,作为磐安镇、甘谷县城区及六峰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的热源、甘谷县北滨河中路沿线华誉加油站西侧新建隔压换热站1座、长输管线的管沟长度约2×21公里。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近期,改造2台33万千瓦时机组及其现有汽水系统,电厂内新建汽水换热首站1座,新建隔压换热站1座,新建中继泵站1座,敷设DN1200长输管线2×21公里,敷设一级管网2×25.3公里,新建热力站28座,自控升级改造自建站36座,新建30万吨燃煤储备基地1座。
远期新增,敷设一级管网2×7.2公里,新建热力站15座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 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需进一步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对绩效目标指标值准确精细,不能不切实际盲目的夸大指标值,也不能因为容易完成而缩小指标值。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需进一步完善提高预算执行率。
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2个,项目支出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部门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 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21 个、三级指标2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表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