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谷 建(城)罚听公字〔2023〕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于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在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天水乐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甘谷分公司以非银行开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代收交易资金和未经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同意擅自划转交易资金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30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3年12月14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938-5625606
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新广场东南角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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