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县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开展人防法制建设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及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的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全县重大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智力引进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防办、村镇股、建管股、市政设施管理股、消防股。
三、人员情况
财政拨款单位实有人数92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44个。退休人员21人,遗属人员11人。与去年持平。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4214.75万元,同比下降3443.36万元,同比降低9.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14.75万元,占比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减少。
2022年支出总计34214.75万元,同比下降3443.36万元,同比降低9.14%,其中:基本支出4370.35万元;项目支出29844.39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万元,国防支出78.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9.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684.07万元, 农林水支出827.8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504.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7379.00万元。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减少。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减少0.00万元,减少0.00%。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214.75万元,同比下降3443.36万元,同比降低9.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75.26万元,占比42.6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639.49万元,占比57.40%。财政拨款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214.75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443.36万元,同比降低9.14%。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4370.35万元;项目支出29844.39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04%;国防支出78.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23%;科学技术支出200.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64%;节能环保支出469.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7%;城乡社区支出23684.07万元, 完成当年预算的69.22%;农林水支出827.80万元, 完成当年预算的2.42%; 住房保障支出1504.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12%;其他支出7379.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1.57%。财政拨款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减少。
2022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减少0.00万元,减少0.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9.2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17.5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69.2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1.05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资本性支出111.4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
人员支出2028.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680.6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0.00%。“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增加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人员0人0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6次,接待人次54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的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1.81万元,较上年增加2017.26万元增长621.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运行成本的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3.58万元,实际支出1313.58万元,较上年增加1279.95万元增长380.06%,其中:货物支出0.14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1313.4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3.58%。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67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0 万元;房屋建筑面积 1781 平方米,价值 62.70 万元;车辆29 辆,价值446.49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6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2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环卫、园林专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价值0元;其他固定资产166.40万元。
六、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整体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和经营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政府厉行节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支出减少。
(3)政府节能降耗。
严格控制水、电、燃油费用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
(二)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2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针对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 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