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城〔2021〕29号),我县通过普查、调研、价值评估、咨询相关部门及建筑所有人的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后,认定我县西坪镇湾儿河村王海涵故居、礼辛镇陈庄村渡水渠、新兴镇十甲庄小学旧址、八里湾镇大塔坪村僧会寺、大像山镇黄家村金仙寺5处建筑为甘谷县历史建筑。
现对认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甘谷县历史建筑明细表
联系部门: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5621465
联系地址:大像山镇杨场村南滨河路10号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3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