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对专项整治中各单位和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监督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1.监督电话:0938-5621465。
2.来信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杨场村南滨河路10号,甘谷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741200。
二、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甘谷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