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县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开展人防法制建设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及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城区防汛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的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全县重大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智力引进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5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防办、村镇股、建管股、市政设施管理股。
(二)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6个,为县小沙沟护堤站、县市政工程管理站、县建筑测绘所、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园林所、县建筑质量管理监督站。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17.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14.24万元,增加5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度加大。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717.24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4.27万元,增加33.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用及市政零星工程项目有所加大。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00万元,增加1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城市环卫经费,城市园林经费,城市市政经费,人防业务工作经费,部门业务工作经费。
3.项目评审情况
2022年申请项目共0个,其中纳入预算评审0个。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未支出的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进入社保系统发放。
3.城乡社区支出4417.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14.24万元,增加83.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部分项目增加。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2年增减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增减0万元。
4.培训费0.5万元,与2022年增加0万元。
5.会议费1万元,与2022年增加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12万元(其中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租赁费0.5万元,咨询费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5万元,主要包括:(碎纸机0.75万元,复印纸2.5万元,打印机2.4万元,针式打印机0.6万元,移动硬盘0.6万元,台式电脑3.3万元,优盘0.6万元,计算器0.075万元,交换机0.09万元,平板电脑8.75万元,办公桌1.80万元,椅子0.8万元,饮水机0.24万元,传真机0.45万元,档案袋0.36万元,硒鼓粉盒1.9万元,照相机及器材1.2万元, 纸质档案盒1万元,档案装具架0.75万元, LED显示屏3万元,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维修和保养1.2万元,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打印机等维修和保养2万元,各类报刊杂志3.5万元,供暖燃气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86万元。其中:车辆31辆(均为市管所、环卫所特种作业车辆),价值45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9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附件: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