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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修订《甘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20230418-184048-120 时间:2021-05-06 来源: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规范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管理,县政府拟修订《甘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召开修订《甘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修订《甘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拟在我县城区范围的行政区域内征集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2名、县直部门9名(发改、公安、财政、市场监察、环保、审计、水务局、司法、纪委各1名)、有关乡镇2名(大像山镇、新兴镇)、有关企业1名(水投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3名,群众代表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

  1. 听证会参加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心社会事业发展,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

  2. 听证会参加人应对听证的行为,内容比较了解,具备一定的阅读理解和语言表达能力,认识问题客观、公正,能准确的阐述观点,表达意见;

  3. 听证会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履行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荐

  (2)邀请参加

  如参会人数超过本公告规定的应选人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参加人员;如参会人数不足本公告规定的应选人员,采取邀请的方式产生参加人员。

  四、听证会参加人参会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6日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兵全

  联系电话:0938-5621465

  特此公告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