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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索引号:ggxzrzyj/2025-00469 时间:2025-12-09 来源: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编号:20250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东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38-593558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01

移爱琴/谢心昌

房屋所有权

甘谷县南街13号南小住宅楼四单元二楼南

谷房权证字第06985号

移爱琴(继承谢心昌名下50%产权)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8日